10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立调整撤销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省长担任组长。

根据通知,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和省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张亚忠和省卫健委主任魏新刚兼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营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

据悉,黑龙江并非第一个成立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领导小组的省份。

9月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吉林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8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甘肃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8月24日,江西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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