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凭证,用于证明企业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以下是有关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关键信息:
办理条件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社会团体
外地常设机构、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
法律服务所
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组织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2. 选择银行:通常选择在公司或企业设立前开设临时账户的银行。
3. 提交材料: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银行,并向客户经理提供办理的相关材料。
4. 银行审查:银行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材料上报至人民银行。
5. 人民银行核准:人民银行在一定时间内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发放开户许可证。
6. 领证:银行在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后,会通知经办人领取开户许可证。
注意事项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因此新办企业可能不需要此证。
开户许可证丢失后,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办和声明作废。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账户类型和用途由当地人民银行核定。
变更手续
如需变更单位名称、法人等事项,应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然后到当地人民银行换发新证。
如需撤销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交回开户许可证正本,并由开户行报送人民银行进行撤销。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如有变动请以当地人民银行或开户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